【必看】学生海外交流及出国参会相关须知

发布时间:2026-09-04浏览次数:89来源:语言科学研究院

学生海外交流及出国参会相关办事指南,可登录校内网或通过学校 VPN 访问研究院官网「国际合作 — 办事指南」栏目查阅,网址:https://ilas.shisu.edu.cn/bszn/list.htm


1.海外交流及出国参会审批,请参照《学生海外交流模块操作流程手册》 https://kdocs.cn/l/crubgNAI6vM6 完成全部审批流程,《学生海外交流承诺书模版》可在办事指南栏目下载获取。

无论何种项目、是否申请资助,凡出国均须完成审批备案。务必于出国(境)在外事管理服务系统完成项目申请、派出申请,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请假申请并审核通过。


公派任务、在外交流时间<6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请假申请并审核通过。

公派任务、在外交流时间>6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保留学籍申请并审核通过。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未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出国(境);因公出国(境)后逾期不归者,给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资助相关说明:研究院每年下半年将对照学校最新版《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资助实施办法》,结合研究院当年项目经费实际获批情况,修订本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资助实施细则》,资助工作按照当年度最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即 2026 年度资助工作执行 2026 版细则,2027 年度资助工作执行 2027 版细则。上一年度细则仅作参考。

请各位同学充分评估海外交流及参会的学术价值与必要性,合理规划出行,避免因未能获得资助或资助额度不足带来经济负担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资助实行统一评审,评审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10 月份左右开展,具体请关注语科院在籍生本硕博大群微信通知。申报资格、资助额度与比例,将综合学生申报材料、当年项目经费获批情况、学生申报资助总规模等实际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