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科学与多语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申请须知
请申请者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确保科研实验的伦理合规性。
一、申请流程为确保科研实验的伦理合规性,申请使用语言科学研究院实验室的科研人员需遵循以下伦理审查申请流程:
1、下载并填写申请表:
拟申请审查的申请者(主要研究人员)需从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科学研究院官方 网站(https://ilas.shisu.edu.cn/sysjs/list.htm)下载“伦理审查审批表”。
按照表中要求的内容认真、准确地填写申请表。
2、研究负责人审核签字:填写好的申请表需由研究负责人(一般为导师或项目负责人)进行严格把关,并签字确认。
3、提交自查表、申请表:
请先自行对申请表进行自查是否按规定填写,并填写自查表。
每月15日前,将签字确认后的申请表和自查表,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语言科学研究院伦理委员会助理(邮箱:2019373@shisu.edu.cn)。
助理将对提交的表格进行汇总,整理后提交至伦理委员会秘书,由秘书提交给伦理委员会。
4、伦理委员会评审:
伦理委员会成员将依据章程对研究方案是否存在伦理问题进行评审,并做出决议。
如需修改,助理将通过邮箱反馈修改意见,申请者需根据伦理委员会的意见对申请表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复核。
学生反馈要求:
对伦理委员会提出的意见,提交一份“修改说明”(要求:Word文档格式,对提出的问题,逐条进行回复)。
为便于再次复核,在此前提交的版本中,使用修订模式,高亮修改。
5、存档备案:
伦理审批通过后,申请者需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案,以备后续查阅。
二、申请要求
为确保伦理审查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申请者需满足以下要求:
1、伦理申请内容要求:
申请内容应为语言学相关研究,确保与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业务范围相符。
2、申请者身份要求:
申请者原则上应为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师生,确保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科研能力。
3、研究者资格要求:
主要研究者(或研究负责人)需具备实验资格,明确在申请使用的实验仪器上受过何种培训,并具有独立操作经验。
对于缺乏独立操作仪器经验的申请者,需提交保证书,承诺在正式实验前完成观摩学习,并由其所在院系负责科研的副院长及学生导师签字同意,对其行为负责。申请者在征得实验室相关项目负责老师同意后,至少完成20人次的观摩学习,并经考核确认可以熟练独立操作设备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
3、伦理委员会会议安排:
伦理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伦理申请审查会议,申请者需提前规划好申请时间。
4、寒暑假期间申请规定:
寒暑假期间不接受伦理审查申请,申请者需合理安排申请时间,避免影响科研进度。
附件:
本(硕,博)-姓名-学号-语言科学研究院伦理申请-申请日期.docx
语言科学研究院语言科学与多语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使用申请书.docx